上海刑事律师 收费标准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席律师
上海刑事律师
  夏烨律师(手机:18001606539)
上海资深刑事律师,律所合伙人,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十余年,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缓刑、减轻从轻处罚,众多成功案例被各大法律门户网站所收录。
执业证号:13101200610592188
在线 Q Q:1290775528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8楼
更多 >>>
  >> 公告动态
 夏烨律师接受金恪非吸受害人胡某委托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接受某国际知名鞋企委托,担任其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夏烨律师为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丁某某提供法律辩护,最终免予起诉
 夏烨律师为汪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辩护,最终被告人被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夏烨律师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陆某某成功辩护,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夏烨律师为涉嫌盗窃一案的唐某某成功辩护,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夏烨律师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陆某争取了自首的情节
 夏烨律师为包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成功辩护,包某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夏烨律师为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提供刑事辩护,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夏烨律师为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成功辩护,秦某某被判拘役三个月
 夏烨律师为唐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夏烨律师为有犯罪前科的张某涉嫌盗窃一案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夏烨律师为江某某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夏烨律师为徐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提供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夏烨律师为彭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夏烨律师为祝某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拘役六个月
 夏烨律师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孙某某成功辩护,被告人被判五个月拘役
 夏烨律师为何某某提涉嫌污染环境罪供全程律师辩护服务
 夏烨律师为陆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供全程律师辩护服务
 夏烨律师受徐汇法援中心指派为袁某危险驾驶罪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接受徐汇法援中心指派为俞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供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为赵某涉嫌诈骗一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接受徐汇法援中心指派为汤某涉嫌网络盗窃提供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为新收犯监狱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夏烨律师为洪某危险驾驶提供全程刑事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为受害人王某就被敲诈勒索提供法律服务
 夏烨律师为刘某就葛某合同诈骗刑事报案成功立案
 夏烨律师为上海某制造有限公司就员工郑某职务侵占刑事报案受理
 夏烨律师为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的韦某某成功取保候审
 夏烨律师辩护的丁某保险诈骗上诉案,经法院改判,由六年有期徒刑改为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夏烨律师辩护的龚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经法院判决为判三缓三
 夏烨律师辩护的朱某某非法经营一案,经法院判决为有期徒刑三年
 夏烨律师辩护的张某故意伤害一案,经法院判决为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财产犯罪财产犯罪 →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两高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5-14 12:54:29 阅读次数: 0 
上海刑事律师  夏烨律师 咨询电话:18001606539

20253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6次会议、20254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556日起施行)

 

  为依法保护黑土地,惩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造成耕地毁坏:

  (一)非法占用黑土地实施建房、建窑、建坟、挖湖造景等工程建设的;

  (二)非法占用黑土地实施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活动的;

  (三)非法占用黑土地排放污染物、堆放废弃物等造成黑土地被严重污染的;

  (四)其他非法占用黑土地,改变被占用黑土地用途,造成黑土地毁坏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三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并毁坏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六亩以上的;

  (二)非法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上取黑土五百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上取黑土一千立方米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黑土地,或者非法在黑土地上取黑土,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标准的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标准的;

  (四)二年内曾因非法占用农用地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占用并毁坏黑土地,数量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二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开采属于矿产资源的黑土,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黑土地,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六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十二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第一款行为,致使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三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或者污染环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黑土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妥当定罪量刑。

  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六条 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等行政处理决定后继续实施相关行为的;

  (二)暴力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实施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行贿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组织他人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组织实施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受雇佣为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曾因破坏土地资源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第八条 单位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九条 多次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数额累计计算。

 

  第十条 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的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行为动机目的、对黑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是否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妥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第十一条 对于实施破坏黑土地资源的相关行为被不起诉、宣告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涉案黑土地类型、面积,涉案黑土体积、数量、价值等专门性事实问题,可以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或者价格认证机构、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指定或推荐的机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本解释所称“黑土地”,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区域范围内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

  盗挖、滥挖、非法买卖前款规定相关区域的林地、草原、湿地、河湖等范围内农用地的黑土,参照本解释的规定定罪量刑。

 

  第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556日起施行。





 

 


上海刑事律师  夏烨律师 咨询电话:18001606539
上一篇:没有上一条记录
下一篇:最高院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 手机版管理 
 
上海刑事律师网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8楼
手机:18001606539
邮箱:xiaye_sh@126.com
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5205号 沪ICP备09017327号-2
本站访问量: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